1. 用车出入库办理时间6:00--22:00
2. 出车时设备如有问题请将照片按要求上传至系统,无上传则视同为无问题。
3. 设备施工中出险(设备自身受损),请第一时间通知网点负责人或400-800-5135,不要破坏现场,如没有通知到,设备受损由用户承担责任。
4. 使用设备时请添加合格柴油,劣质柴油造成设备受损由用户承担责任。
5. 请勿违法施工、野蛮施工,出现问题由用户承担损失及后果。
6.需每天对设备打黄油。如果发现没有按时打黄油,依据实际情况需支付设备损耗费不低于200元/次,造成更大损失者由用户承担责任。
7.方案到期未还车需续费使用,如未续费系统将自动锁机,造成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8.还车时需将油箱加满,油箱不满,按实际缺失部分补油价,且收取100元加油服务费。
9.如用属具请选择平台属具。如您使用自己属具施工,平台同样按标准收取对应费用。
10.设备归还如有其他零部件缺失或损坏则由用户承担。
11.请爱护设备,如非自己操作,请交代好机手,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。
12.远程出车请在4小时内补充出车图片,否则视为违规。
13.恶意遮盖或撕毁特租特标识者需支付违约金100元/次。
14.特租特承担设备的大件维修包括设备大小臂,发动机,液压泵,回转马达,分配器,行走马达,底盘下架,链条链板,并负责设备常规保养。
14.1.维修完工时间为48小时内;
14.2.超过24小时未完工,如设备无法使正常使用,给予用户补偿因设备故障损失的系统时间;
14.3.超过48小时未维修好,如用户想换车则由用户自行到特租特设备停放点还车后更换设备;如想退车,则可保留或退还系统剩余服务方案工时,换车或退车特租特均不承担运费;
14.4.特租特不承担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工地停工、人工等其他损失。
15.用户承担易损件的损坏(斗齿、边齿、油管、起动机),每天打黄油并查看机油、液压油、防冻液是否缺失,缺失部分自行补充。
16.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特租特设备进行故意损坏,在设备还车成功前所造成的所有设备损坏均由用户赔偿(设备自身机械故障除外)
17.设备所有权归特租特,请您使用过程中妥善管理,如出现销售、转让、抵押等情形,特租特将选择报警立案处理。